- 法律研究或翻譯方面的大學教育,至少具有3至5年的法律,準法律或移民服務支持經驗;
- 沒有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將被考慮擔任初級職位;
- 熟練掌握英語和漢語以及打字技巧,熟練掌握普通話;
- 良好的時間管理,準確性和效率,可以處理多任務以滿足最後期限;
- 良好的客戶服務態度,良好的主動解決問題的能力;和
- 良好的分析思維和熟練掌握PC /電子表格應用程序。
投资开办/参与业务移民计划
企业移民专为有意来港开办或参与业务的人士申请入境安排。首次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:
- 内地的中国居民
- 阿富汗
- 亚尔巴尼亚
- 柬埔寨
- 古巴
- 老挝
- 朝鲜
- 尼泊尔
- 越南
申请资格
- 申请人需具有良好教育背景 (通常指持有有关有关的学士学位,但在特殊情况下,只要良好的技术资格,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/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,也可以接受;以及申请人能够 对本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。)
- 提交业务计划书
-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,并符合以下条件: 1.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; 2.或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过多于1年(海外是指中国内地,澳门及香港除外的国家或地区),而且申请是从海外交付。
- 在停留期限届满前4星期内,申请延长停留杀死在港投资。有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来港投资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。
- 如移民香港的申请获得批准,将可移居香港,而申请人的延长逗留期限通常会以2-2-3年的模式批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