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家庭类移民

 

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(INA)规定,分别有两组家庭类移民签证类别,包括直系亲属和家庭优先类别。

直系亲属移民签证(无限制):

这些签证类型是基于与美国公民密切的家庭关系,名为直系亲属(IR)类。这移民类别的数量没有年度限制,直系亲属的签证类型包括:

  • IR-1:美国公民的配偶
  • IR-2: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
  • IR-3:美国公民在国外领养的孤儿
  • IR-4:在美国受美国公民领养的孤儿

家庭优先移民签证(限量):

这些签证类型是对美国公民与和合法永久居民(LPR),某些特定和较疏远家庭成员而设。有关于家庭优先移民年度数值限度,在每个类别的末端所示。家庭优先类别有:

  • 家庭第一优先(F1):美国公民的未婚儿女,或其未成年子女,如适用。 (23,400)
  • 家庭第二优先(F2):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,未成年子女和未婚子女(21岁以上)。这类此    签证至少百分之七十七提供给配偶和子女;其余的分配给未婚的儿女。 (114200)
  • 庭第三优先(F3):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子和女儿,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 (23,400)
  • 家庭第四优先(F4)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,和他们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。提供担保的美国公民需年满21岁。 (65,000)

**注:祖父母,阿姨,叔叔,公婆,和表兄弟不能担保移民的亲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