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計劃
申請要求:
- 購買當地價值 30萬歐元 或以上的房地產,以取得永久居留權
- 須個人及配偶名下擁有 30萬歐元 資產,並提供證明(存款、房產、公司股份等資產總計)
- 遞交 3萬歐元存放3年,以作全家生活保證金
- 獲簽發永久居留權後,申請人須每年或每兩年提供一次收入證明 (申請人收入達 12,000歐 元 或每位家庭成員收入達 5,000歐元)
- 18歲或以上
- 無犯罪記錄
項目優勢
- 可攜配偶及18 歲或以下的未婚子女 / 18-25歳經濟不獨立的子女
- 申請時間只需2-3個月
- 當持有永久居留連續6年(每年只須6個月在塞浦路斯),即可申請入籍
申請時間
6個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