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移民局宣佈對EB-5投資移民進行修例,主要是提高項目的最低投資額,新例將於2019年11月21日生效。
新例將最低投資額從100萬美元提升至180萬美元,而區域中心的最低投資額由原來的50萬美元加至90萬美元,未來的最低投資額度將每5年根據通貨膨脹率自動加以調整。
新例規定了以EB-5獲居留權的投資者,他們的非直系親屬必須獨立申請居留; 但該條例不適用於那些包括在主要投資者申請表中的家庭成員。同時,新條例取消由州設定某些地區為高失業區的權力,改由國安部的專門部門作出鑑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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